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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向父母借款后拒不還款,父母催討獲法院支持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 李姝婷 編輯:李媛媛 2019-06-17 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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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wǎng)嘉禾分站(通訊員 李姝婷)兒子因賭博多次向父母借錢,,父母催要卻遲遲不肯還款,。父母只好憑著5張借條將兒子告上法庭。近日,,嘉禾縣法院審理了3起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

被告李某紅原有一份體面的工作,生活美滿,,家庭幸福,,但這一切在李某紅漸漸染上賭博惡習(xí)之后戛然而止,李某紅因賭博欠下巨額賭債,,除了向朋友借之外,,父母也沒能幸免。2005年1月20日至2010年11月28日,,李某紅向其父李某德借款兩次,,計21000元;向其母鄭某姣借款兩次,,計27900元;向其父母共同借款一次,計7000元,。以上金額分5張借條借出,,共計55900元。此后其父母多次催討李某紅還款均無果,,遂分別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guān)系受法律保護,原,、被告之間借款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遂分別作出了被告李某紅償還原告李某德借款共計人民幣21000元,、償還原告鄭某姣借款共計人民幣27900元,、償還原告李某德與鄭某姣共同借款共計人民幣7000元的三份判決書,至此父母訴兒子的三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全部審結(jié),。

法官手記:原,、被告系父母子女關(guān)系,但從法律上來說,,借貸關(guān)系一發(fā)生,,兩者之間就只存在債權(quán)和債務(wù)的關(guān)系,被告應(yīng)當(dāng)償還借款,。且兩原告現(xiàn)已年老體弱,,被告作為兒子更應(yīng)改掉惡習(xí),承擔(dān)法律規(guī)定的贍養(yǎng)扶助義務(wù),,孝敬父母,,促進家庭和諧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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