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1)
庭審現(xiàn)場(2)
紅網(wǎng)嘉禾分站(通訊員 雷豐利 曾亮)4月18日,,嘉禾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案件,,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劉嘉琪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審理查明,,劉嘉琪與曾薛、李文紅,、曹德鋒等人均系以馮川為首的“滾筒幫”主要成員,,自2010年以來,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在嘉禾縣境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0年6月,,馮川、鄧正華等人在嘉禾縣老街道小河巷附近民房開設賭場,,被告人劉嘉琪和李文紅,、李慧興等人在賭場看場子、發(fā)牌,。
2010年8月20日晚,,被告人劉嘉琪、李文紅,、曾薛、曹德鋒等人在馮川的糾集下,,持砍刀,、鉤刀在嘉禾縣珠泉鎮(zhèn)含田村溜冰場門口與向財兵一伙人斗毆,。
2017年6月1日下午,因龍?zhí)舵?zhèn)馬家坪村村民胡久生,、胡知文的母親和村民胡建飛,、胡建平的父親發(fā)生口角,被告人劉嘉琪在胡建飛的糾集下,,與李文紅,、曾煌、楊清龍,、曹德鋒,、曾薛(均另案處理)等人聚集到馬家坪村。楊清龍,、曾薛等眾人用砍刀,、彎刀、鐵制撮箕等工具一起追打胡久生,,劉嘉琪則持手電筒假稱槍支威脅胡久生的外甥胡斌,。后劉嘉琪與曹德鋒等人一起打砸胡久生家大門、防盜網(wǎng),,沖進室內打砸,,還對胡久生家人進行威脅恐嚇。劉嘉琪等人的違法行造成胡久生,、胡知文家物品被損壞價值共3184元,。沖突中胡建飛構成輕傷二級、胡斌構成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嘉琪伙同他人在公共場所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劉嘉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歸案后,,被告人劉嘉琪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屬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劉嘉琪系2011年已判決的馮川為首的“滾筒幫”成員,曾實施多起違法犯罪行為,,系惡勢力成員,,應予嚴懲,。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雷豐利 曾亮
編輯:李媛媛
本文為嘉禾網(wǎng)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