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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賭如命丈夫借款10余萬 前妻不知情法院判不擔責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彭程 編輯:周雯玉 2019-03-19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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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網(wǎng)訊(通訊員 彭程)近日,嘉禾縣法院審理一起涉夫妻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最終法院判決不知情的借款人之前妻不承擔償還責任,。

2018年1月,,徐某以資金周轉(zhuǎn)為由向黃某提出借款2萬元。當日,,黃某通過微信轉(zhuǎn)賬給徐某,。2018年2月,徐某又以資金周轉(zhuǎn)為由向周某提出借款10.5萬元,。由于徐某日常嗜好賭博,,徐某之妻雷某多次勸說徐某改邪歸正,徐某不但不聽反而對雷某拳打腳踢,。最終忍無可忍的雷某憤然與徐某離婚,,并于2018年4月4日簽訂了一份《離婚協(xié)議》。由于徐某未能歸還借款,,債權人黃某和周某一紙訴狀將徐某和雷某告訴法庭,。

在法庭上,雷某則辯稱自己對徐某的借款根本不知情,,而且也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其對徐某的借款不應承擔償還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徐某向黃某和周某出具借條,,黃某,、周某與徐某構成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徐某應當按照借款的實際金額和借條約定的利息向黃某和周某償還借款本息,。但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钡囊?guī)定,,黃某和周某并未提供證據(jù)證明該債務用于徐某和雷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故黃某,、周某要求雷某與徐某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訴訟請求,,證據(jù)不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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