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縣人民政府
關于清收政府土地置換原嘉禾農村信用聯(lián)社、
購買農業(yè)銀行嘉禾縣支行個人不良貸款的
公 告
嘉政公〔2018〕2號
為進一步盤活政府不良資產,構建誠信嘉禾,,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繼續(xù)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清收專項行動。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收范圍和對象
縣政府土地置換原嘉禾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購買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嘉禾縣支行的個人不良貸款,。
二、清收時間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清收措施
1、對貸款逾期拒不償還的個人,,人民銀行依法將貸款人導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各金融機構將按規(guī)定不再受理其信用卡、貸款等業(yè)務,。
2,、對貸款逾期拒不償還的個人,依法通過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進行曝光,。
3,、對公職人員和非公職人員的黨員干部貸款逾期不償還的,依法依規(guī)采取行政,、組織,、紀律措施。
4,、對逾期貸款拒不償還又未作出還款書面承諾的將按司法程序追償,。
5,、對惡意騙貸和違規(guī)違法放貸的個人,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并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6、對所涉及的不良貸款,,借款人一次性還清本金的,,減免60%的利息;書面承諾分期還款的減免50%的利息,。在訴訟期間達成庭外和解的,,借款人一次性還清本金的,減免60%的利息,;書面承諾分期還款的減免50%的利息,。
7、欠款人后段利息按月息6‰計算,,農業(yè)銀行嘉禾縣支行個人不良貸款從2016年7月1日起計息,,原信用聯(lián)社個人不良貸款從2017年1月1日計息。
特此公告,。
嘉 禾 縣 人 民 政 府
2018年3月30日
來源:嘉禾網
作者:嘉禾縣人民政府
編輯:鄧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