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網訊(通訊員 唐紅 李路)近日,嘉禾縣人民法院高效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巧妙化解了朋友之間因貨款不及時償還而產生的矛盾,,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羅某和自幼在嘉禾縣塘村鎮(zhèn)長大的云南人雷某一直都是好朋友。2013年,,雷某告訴羅某,,云南很缺錘頭等貨物,在這邊售賣錘頭肯定能掙錢,。于是兩人合伙開始做起了從嘉禾運錘頭去云南進行售賣的生意,,兩人約好,由雷某聯系云南需要錘頭的賣家,,統(tǒng)計好數量及規(guī)格后提交貨單給羅某,,由羅某進貨后,將這些貨物從嘉禾找專人托運至云南,,運貨司機每次都會在核對完商品數量后進行簽字確認,。2016年4月,經過雙方結算,,雷某欠下貨款24萬余元尚未付清,。但雷某不僅不愿支付剩余貨款給羅某,連應當退還回來的廢錘也不愿意退回,。羅某多次催促雷某給付貨款,,但雷某拒不給付,兩人為此鬧了不少矛盾,,隔閡也日漸加深,。最終,走投無路的羅某將雷某訴至法院,,要求雷某履行承諾給付貨款,。
承辦法官接收案件后,多次找到雙方當事人面對面談心,,了解當事人內心真實的想法,,調查貨款未及時給付的原因。在找到雙方當事人產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后,,法官又進行了耐心的勸解,,最終,雙方當事人的心結逐漸被打開,,兩人握手言和,,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有效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嘉禾網
作者:唐紅 李路
編輯:鄧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