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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法官成功調(diào)解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唐紅 李勇軍 編輯:鄧和明 2017-09-04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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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網(wǎng)訊(通訊員 唐紅 李勇軍)是合伙炒股還是民間借貸,,兩個世交家庭為24萬元巨款糾纏不清,,不得已對簿公堂,。近日,,嘉禾縣法院對這起糾紛再審案件進行審理,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diào)解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羅某系死者李某的妻子,王某系李某生前的同事,、好友和同學,,李某因病于2013年4月死亡。2015年10月,,羅某在整理衣柜時無意之中發(fā)現(xiàn)一張2010年8月13日王某出具給李某的借條,,借款金額為24萬元。經(jīng)追討無果后,,羅某及家人遂將王某告上法庭,。而王某則辯稱,其與李某生前各投資10萬元炒股,,24萬元不是借款,,而是與李某合伙炒股時屬于李某當時證券上的市值。2013年4月,,合伙股價市值由原來的48萬元跌至12萬余元,。經(jīng)王某與李某生前結(jié)算,由王某給付李某6萬元后雙方炒股一事終結(jié)。后法院原一審判決由被告給付羅某等三原告借款22萬元,。王某不服,,申請再審,并提供了二份新證據(jù)即4萬元的收條,。該案在再審審理過程中,,由于李某生前未將借款的經(jīng)過詳細告訴家人,究竟是合伙炒股還是民間借貸,,雙方各執(zhí)一詞,。該案的真實情況因李某的離世而變得撲朔迷離。

  因原,、被告系世交家庭,,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法官多次邀請李某生前的親友參與調(diào)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雙方均被法官真誠的辦案作風所感動,,戀及舊情,原告最終同意將訴請由24萬元減少至14.2萬元,,被告則答應(yīng)分二次還清借款,,雙方和好如初。至此,,一起復雜疑難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法官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終以調(diào)解的方式結(jié)案,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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