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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故意寫錯名 法院判決要償還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李婷 編輯:鄧和明 2017-08-09 16: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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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網(wǎng)訊(通訊員 李婷)欠條中債權(quán)人是王某芳,欠條中卻寫著是欠王某芬的錢,欠款人因此拒不承認該筆欠款,。無奈,,債權(quán)人將欠款人告上法庭,。最終,,嘉禾縣人民法院根據(jù)查明的事實,,認定債權(quán)債務關系成立,依法判決欠款人李某償還欠款12500元,。

  被告李某與原告王某芳的婆婆歐某鳳是朋友。2010年12月31日,,李某向王某芳借款20000元,約定月利息為1.5%,,按月付息。本息則由王某芳的婆婆催收,。但李某只給付兩個月利息,就與王某芳婆婆開始扯皮,。2014年12月8日,李某償還20000元借款本金后,,將借條撕掉,所欠利息12500元則另行出具了欠條給王某芳,,并約定于2015年4月30日付清,若不還清則產(chǎn)生貳分利息,。想不到李某在欠條上玩了個花招,故意將“王某芳”寫成“王某芬”,,王某芳當時也未注意到。后來,,王某芳多次找李某給付該筆欠款,但李某卻以各種理由拒付,,無奈之下王某芳將李某告上了法庭。但李某卻提出,,欠條中債權(quán)人是王某芬,,而不是原告王某芳,并以此為由不愿償還該筆欠款,。

  法院通過庭審,,確定了該欠條的真實性。因為原,、被告雙方的陳述與欠條內(nèi)容一致,,王某芳提交的是有被告李某簽名的欠條原件。法庭上,,被告李某對于該筆欠款不承認也不否認,也未申請筆跡鑒定,。同時,李某認可錢是從被告王某芳婆婆歐某鳳處拿的,,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若李某認為不是欠“王某芳”利息款時,,則有義務提供“王某芬”的基本信息,。加之,根據(jù)當?shù)氐囊恍┓窖粤晳T,,“芳”與“芬”的拼音讀音相近,手寫書寫時,,字跡相近,且欠條的持有人為王某芳的客觀事實,,可以推定,欠條中“王某芳”寫成“王某芬”系李某誤寫所致,。因此,法院認為雙方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quán)債務關系,,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guī)定,,判決李某償還王某芳欠款12500元。

  [法官提醒]

  欠條作為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所寫的書面憑證,,在現(xiàn)實生活中頻頻出現(xiàn),,因欠條不規(guī)范或欠條內(nèi)容欠缺引發(fā)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在這類糾紛中,,“欠條”是證明債權(quán)債務關系存在的重要證據(jù),,因此,如何寫好欠條,,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寫欠條時認真核對欠款人的簽名是否正確,,最好附帶在欠條中體現(xiàn)出欠款人的身份證號碼;欠款人簽名應當當面書寫,,防止欠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欠條;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chǎn)生分歧的語言,;最好在欠條中體現(xiàn)欠款的原因,,以備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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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婷

編輯:鄧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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