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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他人不認罪 “零口供”照樣逮捕

來源:嘉禾網(wǎng) 作者:侯顯華 李華兵 編輯:鄧和明 2017-07-05 16: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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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網(wǎng)訊(通訊員 侯顯華 李華兵)7月4日,,嘉禾縣公安局行廊派出所在“零口供”的情況下,,通過固定證據(jù),對涉嫌故意傷害案的雷某依法予以逮捕,。

  今年36歲的雷某是行廊鎮(zhèn)定里村人,,雖說家境貧寒,但因是家中獨子,,從小在父母親的溺愛縱容下長大,,因此養(yǎng)成了自私、任性,、孤僻,、猥瑣的陋習,至今未婚,。自認為“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不怕穿皮鞋的”的雷某,,在今年5月13日、5月14日,,連續(xù)兩次欺負本村雷老漢兩個年僅四歲和十三歲孫女,。義憤填膺的雷老漢找到雷某及其家人理論。過程中,,雷老漢與雷某發(fā)生口角,,繼而發(fā)生肢體沖突,雷老漢受傷,,導致右側第2-5前肋骨骨折,。

  案發(fā)后,行廊派出所及時介入,,在全力做好穩(wěn)控工作的同時,,創(chuàng)造條件力促雙方能夠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但雷某及其家人不僅不承認犯罪事實和承擔民事賠償義務,,而且態(tài)度蠻橫,,威脅辱罵受害方,揚言“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行廊派出所依法對雷某進行了傳喚,然而雷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百般抵賴,,自以為只要其“金口”不開,,公安機關就奈何不了他。為了還受害人一個公道,,民警采取迂回的策略,,從旁證入手,先后調查走訪目擊證人,、知情人十余人次,,收集固定相關證據(jù),形成扎實的證據(jù)鏈后,,呈報檢察機關,,并于7月4日,對雷某依法予以逮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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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顯華 李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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