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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兩委”換屆選舉“九不選”

來源:嘉禾網(wǎng) 編輯:鄧和明 2017-03-01 0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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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判過刑以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正在被立案偵查的或者違反黨紀被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影響期限未滿的,;

  3.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搞封建迷信,組織或參與聚眾賭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惡,,涉槍涉爆,涉黃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勢力干擾村(社區(qū))正常工作行為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不能列為提名人選的,;

  5.煽動、組織或參與非法上訪的,;

  6.非法串聯(lián)拉票,、賄選、脅迫蒙蔽群眾或操縱,、破壞選舉的;

  7.截留惠民政策資金,、侵占村(社區(qū))集體財產(chǎn),、拖欠村(社區(qū))集體租金的,;

  8.近三年內(nèi)有一年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9.常年在外或老弱病殘不能在崗正常履職等其他不宜擔任村(居)“兩委”成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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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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